为配合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新规,现就新规下新股发行流程及申购、缴款方式等主要变化,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投资者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或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确认获得配售后须足额缴纳的认购款金额。 2、投资者须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5、投资者应保证T+2日清算前,有足额可用资金用于中签后的足额缴款,否则可能视为放弃认购。 (1)三方存管转账截止时间为每交易日16:00,投资者在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转入转出资金。 (2)对于T日申购新股、并且T+2日中签的投资者,同时有基金定投扣款,请投资者自行在当日账户中保留足额资金。 (3)清算前参与夜市委托的,应当在扣除夜市委托占用资金后,账户中保留足额资金。 6、T+2日有多支新股中签的,我司为每支中签新股默认分配同样的交收顺序号“99”。投资者可以通过我司交易系统调整中签新股的交收顺序,序号较小的优先交收;如不调整,我司将按照“成交金额较小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收。(注:成交金额=中签数量*申购价格) 7、对于T日申购新股、并且T+2日中签的投资者,如果投资者已经签约深圳报价回购扫单业务,T+2日将不进行扫单;如果投资者已签约中信建投智多鑫或中信建投添鑫宝扫单业务,T+2日中签额度将自动保留,并对中签额度以外的资金余额进行扫单。 特别提示:请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和掌握以上内容,由于投资者不了解新股申购业务规则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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